关于开展学校2008年度精神文明创建优秀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2010-04-08
各党总支、直属支部,各学院(中心、部)、各党政处室,工会、团委、妇委:
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,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,不断提高我校精神文明创建水平,深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,切实加强我校基层精神文明建设,展示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成果。经研究,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08年度精神文明创建优秀项目的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比范围
2008年度各学院、各部门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所开展的行之有效的创建活动项目,内容包括和谐校园建设、党的建设、民主管理、师德建设、科研道德建设、学生德育工作、人才队伍建设、科研工作、创新文化、校园文化、环境建设、工青妇工作等方面,能体现文明创建的新进展,特别是能体现群众参与性并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创建项目。
二、评比要求
1.精神文明创建优秀项目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,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。
2.应具有时代特征,能体现思想性、创新性,并结合实际富有特色的创建做法。
3.具有可操作性,有利于长效机制建设,在实际工作中行之有效,并产生良好影响的。
三、申报评比方法
1、各学院、各部门将符合评选要求的项目报校文明办(最多不超过2个)。
2、每一申报项目填写一张申报表,包括300字的项目简介,1500字的具体情况介绍,主要反映项目内容、实施方法、工作成效等,并且做好5分钟的发言准备和演示文档。
3、校文明办将汇集各单位申报情况,在网上征求意见,并择日进行评比,评选出2008年度我校精神文明创建优秀项目,报校文明委审定。
四、日程安排
1、各学院、直属系、各部门于4月10日前将精神文明创建优秀项目申报表及项目文字材料交文明办(综合楼1107室),并且发送到以下邮箱:wmb@sspu.cn。
2、4月中旬起进行网上评选、现场评比活动。4月底表彰。
希望各部门认真做好此项工作,推进本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,推动我校文明创建工作上新水平。
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
二OO九年四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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