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我校2010年以来文明创建特色项目、校园文化建设优秀项目及精神文明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2011-03-23

各党总支、直属支部,各学院(中心、部)、各党政处室,工会、团委、妇委:
 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精神文明建设,不断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,使创建工作成为切实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上水平的强大动力。经研究,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0年以来文明创建特色项目、校园文化建设优秀项目及精神文明好人好事的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  一、申报范围和条件
  1、文明创建特色项目
  各学院、部门在2010年文明创建工作中所开展的行之有效的创建活动项目,应体现思想性、时代性、创新性、操作性和持久性的统一,并在部门内外有良好的影响(往年已获同类奖项的不得重复申报)。
  2、校园文化建设优秀项目
  各学院、部门在2010—2011年校园文化、教风学风、全面育人建设工作中所开展的行之有效并取得一定成果的项目,要突出文化性,体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特色与大学精神,有一定的社会影响(往年已获同类奖项的不得重复申报)。
  3、精神文明好人好事
  各学院、部门在2010—2011年文明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,坚持多年为社会、为他人做好事,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,取得了一定社会影响的典型事迹(往年已获同类奖项的不得重复申报)。
  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可参加以上各项评选。
  二、评选方法和要求
  1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应将评选活动作为促进基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,做好宣传工作,广泛发动,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,择优推荐报送。
  2、各项目、事迹申报时须认真填写相应申报表(见附件1、2、3),并提交1500字左右的项目或事迹介绍和300字左右的项目或事迹简介。
  3、所有申报材料请各单位报送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(综合楼1107室,联系电话:50217811),同时把申报表格和材料电子版发至校文明办邮箱:wmb@sspu.cn。申报截止时间为:2011年4月8日。申报表格见附件。
  三、评优程序和奖励
  校文明办将对各学院、部门报送的项目、事迹进行集中展示评比,最终评比结果提请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审定通过。
  学校将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,并给予一定奖励(奖励办法另行公布)。
 
  附件:
 
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
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